关于“五一”节放假的通知
发布人:发布时间:2010-04-20浏览次数:
苏州校区,各院、系(部)、处室,各直属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经研究决定,5月1日(星期六)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一天。5月1日(星期六)公休调至5月3日(星期一),5月2日(星期日)、5月3日(星期一)照常公休。
节日期间,学院保卫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,总值班、学工、后勤保障部门和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院、系两级值班,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。各院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。
请苏州校区、泰山校区、新校区建设指挥部、学工处、后勤保障中心、国际合作教育学院等单位(部门)于4月28日前将节日值班安排报送院长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,请遵照实行。
院长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四月二十日